102年09月號 道 法 法 訊 (257)

DEEP & FAR

 

 

將你珍貴的雞蛋安全地置於單一的專利籃子中
續上回

 

朱珮柔 專利一組副主任

•      台灣大學農化系

•      台灣大學微生物與生化學研究所

 

 

目前,除了義大利與西班牙外,所有歐盟成員國已表明他們參加的意願。那些國家早先堅持在該計畫中包括他們的語言或者只有英語的解決辦法來阻礙進展。剩下的唯一待跨越的橋樑為有管轄權法院制度的建立。有許多早先的藍圖可用,且在2011年12月之前,法院協議草案已經就緒。如此允許個別的國家建立本地或區域性的部門,且預見一個單一中央部門,主要負責與中央上訴法院審理無效訴訟。在進一步的討論後,在聲明中的一整個配套措施,包括法院協議草案,由歐洲議會在2012年六月同意。因此,上訴法院的所在地被分配至盧森堡;葡萄牙以及斯洛維尼亞共和國分別被授予專利的調解與仲裁中心於里斯本與盧布爾雅那;匈牙利被宣布為專利法官的訓練中心所在地;而在巴黎、慕尼黑以及倫敦之間將共有中央部門。

 

給每個人的某東西!

一個注意的重點是新法庭不僅在新的單一專利上、且對於已存在以及未來生效於參與成員國的歐洲專利有權審理爭議。

 

還有什麼需要做的

隨著這次最終的突破,我們可以開始相信新的法定秩序不久後就會實施。然而,仍有一些秩序的重點。涉及決定侵權的法律之歐洲法院職能已受到質疑,且在政策最終確定前需要解決。業界強烈反對任何此類涉及,因為尋求轉介到歐洲法院有拖延案件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