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5月號 道 法 法 訊 (265)

DEEP & FAR

 

 

                大陸商標簡論(4) 
作者:Simon Tsi, Spring Chang, 
Steven Q Andrews and Elaine Xing

 

陳偉菁 程序會計

東海大學統計系

 

 

    除了介於檢索前一星期到一個月所提出的申請外,內部資料庫的官方檢索涵蓋了中國商標局所有的商標註冊及申請中的紀錄。自20123月起,商標圖樣商品或服務項目表,次類的識別和跨類之註記必須提交而附帶檢索請求。商標檢索在10項商品或服務內的官方費用是人民幣200(約美元33)

    審查

在提出商標申請之後(一類中一個商標),中國商標局將會審理每一個申請來判定是否它符合法律規定。審理程序包括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

    形式審查的重點在於申請是否符合形式規定,包括適當申請文件是否已經提交,以及商品或服務的敘述是否可以被接受。如果商品或服務的描述不符合標準或歸類錯誤,在提出修正的30天內將發出要求修正通知。近年來,中國商標局提高了審查未出現在相似商品或服務的分類裡商品或服務描述的標準(中國商標局根據尼斯分類法所出版)

    然後實質審查,此期間,審查員決定商標固有可註冊性並進行內部資料庫的檢索來查明是否該商標就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務,與先前商標相混淆的而近似。會混淆相似的決定是根據商標審查方針,而商品或服務的相似則是根據類似商品及服務之分類。

    如果中國商標局找出拒絕的任何理由,它將會發出臨時的拒絕通知(全部或部分拒絕)。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駁回的15天內,向商標評委員會(TRAB)提出審查。目前,商標評審委員會大約需要一年來審理一件案件並做出決定,且可向法院提出進一步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