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7月號 道 法 法 訊 (315)

DEEP & FAR

 

 

 

近年日本專利審查時間的演進(上)

 

 

 

尹懷哲 專利二組副主任

中原大學心理學學士

佛光大學政治研究學所碩士

 

 

2014311日,日本經濟產業省大臣茂木敏充宣布,未來將大幅縮短日本特許廳的專利審查時間,預計到2023年使提出申請到取得專利的時間(以下稱「審查期間」)減少到14個月以下,讓日本專利審查速度成為世界第一。

由於以往申請日本專利的「審查期間」平均為29.6個月,雖然比歐洲的36個月與美國的31個月短,但仍落後於中、韓等國,但由於各國專利有效期限皆為20年,審查期限過長會延遲企業的投資回收進程,對專利權人不利。此外,日本特許廳的審查官編制遠少於中、美等國,自然使得審查官負擔過重,拖慢整體審查速度。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特許廳將聘請有任期限制的審查官,與民間調查公司合作進行前案檢索,並引進外部監察機制確保審查品質。先前所訂的中程目標是在2016年使審查期間縮短到20個月(又,美國專利局的先前目標是在2017年縮短到20個月)。

2015年的資料為例,日本審查官編制為1210名,增聘了任期五年的審查官492名,共1702名審查官。相較之下,同年美國審查員編制為8466人,歐洲為4221人。平均每人審查專利案件數,日、美及歐分別是1906753件,顯見日本審查負擔非常重。

20179月,特許廳公佈了2015年以前的審查期間統計數據,可據此歸納這幾年的推動改革的成效,整理如下。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第一次審查通知期間

22.2

16.1

10.4

9.3

9.7

審定期間

-

-

-

15.2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