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12月號 道 法 法 訊 (320

DEEP & FAR

 

 

20179K&P
智慧財產高等法院判決報告

 

專利一組副主任

      台灣大學農化系

      台灣大學微生物與生化學研究所

 

 

最終,智慧財產高等法院駁回了Mitsubish主張,且確認了JPO的裁決。

針對此裁決,申請人向最高法院提起了訴訟,因此裁決尚非最終而有拘束力。

 

專利代理人Katsumasa OSAKI認為有如智慧財產高等法院一般所為,在上述決定中,一個顯著效果是日本用於認知創造性的主要因素之。但以此顯著效果已經在說明書中揭露,或者可由本領域技術人士自說明書揭露中推論而得為限。因此,顯示顯著效果偏離了說明書敘述之申請後實驗數據,於審查創造性時,並不被考慮。

2017年九月,智慧財產高等法院處理了16件的決定包括上述專利案,且推翻了兩件案子的先前決定。

2017年九月,智慧財產高等法院處理了4件商標案的決定,且推翻了兩件案子的先前決定。

2017年九月,智慧財產高等法院處理了1件工業設計的決定,並維持該原先決定。

 

附帶順便一提,智慧財產高等法院宣布案例號No. 2016 (Gyo-Ke) 10182 (Nippon Chemiphar Co., Ltd. v. Shionogi & Co., Ltd.)以及2016 (Gyo-Ke) 10184 (X(Individual) v. Shionogi & Co., Ltd.) 將被該大合議庭所審查,且此兩案的口頭聽證在201822舉行。這些案件是針對JPO決定的撤銷訴訟,因其駁回了與Nippon ChemipharX生產的嘧啶衍生物有關的Shionogi專利的無效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