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6月號 道 法 法 訊 (326)

DEEP & FAR

 

 

是否可以接受新增申請時說明書中未具體描述的請求元件的特定尺寸?

 

吳怡珊 專利二組副主任

· 台灣大學園藝學系

· 台灣大學植物科學研究所

 

 

此案例的主要問題之涉及是否可以接受新增申請時說明書中未具體描述的請求元件的特定尺寸。

IPHC對該問題回答如下:

JPO提交針對審查員的審定的上訴時,Hoyu一起提交了以下修正:在請求項1和說明書中具體限定攪拌葉片的尺寸為具有左右方向為58 mm的總寬度、6 mm的支撐軸直徑、16 mm的支撐軸與葉片之間的間距(間隙)、以及10 mm的葉片寬度“。但是,JPO駁回了上述修正,理由是該修正增加了新事項。

但是,IPHC以如下所述推翻了上述JPO的審定:

所提交的說明書沒有明確提及使用用於商業可得的乳化測試儀ET-3A型的附件攪拌葉片。然而,所提交說明書的第[0012]段提到(a)上述乳化測試儀是用於攪拌,(b)攪拌葉片被設置有另一攪拌葉片而成為一對,以從作為旋轉中心的支撐軸的底部邊緣形成“山”的形狀,該形狀是“山”的漢字,以及(c)攪拌葉片的旋轉半徑略小於圓柱形容器的半徑(約3公分),該圓柱形容器是例如具有200 ml容量及約6公分內徑的燒杯。然而,在所提交說明書中描述的攪拌葉片的尺寸和形狀與用於乳化測試儀的200ml附件燒杯的攪拌葉片的尺寸和形狀相同。此外,根據上述發現的事實,乳化測試儀自1985年以來已經銷售了很長時間,並且乳化測試儀被認為是由多方使用的實驗儀器。此外,自從上市以來,附件攪拌葉片的形狀或尺寸從未做出改變。另外,最遲在20057月左右,附件攪拌葉片與乳化測試儀一起被放在Nikko Chemicals Co., Ltd的目錄中。此外,在證據的基礎上,不能識別具有與原始說明書的描述相容的形狀和尺寸的乳化測試儀的攪拌葉片已獨立於乳化測試儀的主體出售。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