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7月號 道 法 法 訊 (339b)

DEEP & FAR

 

 

澳大利亞的創新專利制度將被淘汰

 

會計助理

.中興大學會計系學士

.美國中央密蘇里州立大學企管碩士

 

 

 

 

 

通過今年2月聯邦議會兩院之後,澳大利亞的創新專利制度將在18個月內淘汰。
對於澳大利亞的企業和發明者來說,這是一個不幸的決定,因為短期創新專利制度是創新者最初保護自己免受競爭對手複製其發明的一種更快與更便宜的方式。
幸運的是,仍然有時間在創新專利到期之前利用創新專利制度。在20216月截止日期之前,提交的任何創新專利申請,自註冊之日起仍具有8年的潛在期限。在相關法案獲得皇家同意後,我們會通知您確切的廢除日期。
申請創新專利的好處:
創新專利申請是一項完整的專利申請,潛在的使用期限為8年。
申請但未審查,即可取得獲准。
適用於創新專利申請的發明是具有相對較短的商業壽命的發明,或者是對現有產品進行較小但在商業上顯著改進的其他任何發明。
通常會在48內,授予一項創新專利,因此您可以快速獲得專利以向潛在的被許可人和投資者展示。
如果您認為有人可能會複製您的發明,則可以請求對您的創新專利進行快速審查並提出侵權要求。
18個月截止日期之前申請的任何創新專利,自註冊之日起仍具有8年的潛在期限。
我們建議所有潛在的申請人,在當創新專利制度仍然可用時,考慮利用創新專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