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11月號 道 法 法 訊 (355)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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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專利新知及評析-非市場因素對於大陸專利申請趨勢和制度的影響(二)  | 
  
   蔡馭理 專利師 •臺灣大學電機學士 •臺灣大學電信工程研究所碩士 •美國新罕布什大學法律學院智權法碩士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 •美國專利代理人考試及格 •大陸專利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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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新知主要內容2.1 幫助推動專利申請趨勢的補貼和政令Mangelson
  等人亦於調查報告中提到,大陸對於國有企業、大學、公家研究機構及政府機構設立了專利目標。實際上,論者認為補助和專利目標是大陸有條件智權國家誘因的宏大制度中佔有一席之地,包括了專利補助、與專利緊密相關的稅賦誘因,以及其他金錢上或非金錢上的獎勵,並以之作為達成[創新]目標的工具。近期公布的專利目標似乎確認了大陸繼續致力於這樣的方式。在2020年3月11日,大陸指示其128個中央擁有之企業到2025年須擁有兩倍的美國和其他外國的專利。1 補助可能鼓勵當事人取得補助而非保護創新,同時也可能助長技巧性的申請行為,包括將單一個專利申請拆分成多個申請,以試圖達到特定的創新指標。研調機構分析大陸經常性的年終專利申請激增的情況,與大陸地方政府設定的年度專利申請配額不謀而合。2 2.2 大陸專利制度的啟示Mangelson 等人亦於調查報告中指出,大陸專利申請的補貼和政令等非市場因素的影響造成了對於隨後因此獲證的專利的商業價值產生了問題。透過一些計量方式,在大陸獲證之專利的商業價值相較於在美國已及其他國家獲證之專利的商業價值要低。其中兩個主要的計量方式包括國內發明人在海外申請專利保護的比例以及發明人商業化專利的程度,分述如下:3
  (1) 大陸發明人尋求外國專利保護不如美國發明人頻繁海外申請專利的比例可以視為專利商業價值的指標,因為低投資報酬率無法鼓勵有關外國專利申請的額外費用。大陸位居世界上領先的產品輸出國,包括高科技產品出口,理論上發明人應該會較常針對包含技術的產品申請外國發明專利保護。然而,資料顯示,大陸專利申請人相較於美國發明人較不傾向尋求外國專利保護。4
  2018 年,每100
  個本國申請,大陸申請人只申請5
  個外國申請。作為比較,美國申請人每100
  個本國申請會申請80
  個外國申請。對於一些較小市場中的發明人,該比例仍然較高。下圖顯示IP5
  國家的外國專利申請。大陸的5/100
  比其他IP5
  國家要低,其他國家的比例介於42/100
  至202/100
  之間。換句話說,雖然大陸的發明人在大陸提出的本國專利申請遠多於美國發明人在美國的本國專利申請,但是根據此計量方式,2018
  年美國發明人提出了230,000
  外國專利申請並且排名全球第一,而大陸專利申請人則提出66,429
  外國專利且排名第五。大陸相對低水準的外國專利申請量可能反應出海外專利申請的投資報酬率不足以抵銷外國專利申請所產生之費用的判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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