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旦商標法修正

1999年12月1日起,1999新修正商標法第34號生效施行。其重點如下:

一、服務標章得以註冊。

二、原七年之註冊期間延長為十年。

三、原十四年之延展持續期間變更為十年。

四、延展申請得於期限屆至後一年內為之。

五、標誌於撤銷申請前連續三年未使用者,得被撤銷。

注意:預期申請及最終註冊費將於不久調漲。 

葉門商標法修正

        1999行政法令第263號近日修正公告。其主要修正如下:

一、每類之國際分類下分組群。

二、申請規費增加百分之五十。

三、某一類首一組群外將全額收取申請規費,而公告及最終註冊費,則無論組群數,全類給付。

2000/07